珠海大剧院取名“日月贝”,源于2008年的全球建筑设计方案竞标。当时,珠海市人民政府面向全球征集大剧院建筑设计方案,吸引了包括北京国家大剧院设计师保罗•安德鲁在内的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士等国30余名著名设计大师和机构竞标。珠海市政府经过反复筛选、论证,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最终,陈可石教授主创的“日月贝”方案脱颖而出,荣获一等奖,并被确定为实施方案。

目前珠海大剧院“日月贝”著作权权属产生争议,深圳市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促进会借选举促进会新一届理事会、会长之机邀请律师、专家以及广大促进会会员就此话题展开讨论和研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大成中国区合伙人孙大勇律师受邀参加研讨会。研讨会还就一般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以及法人作品等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与会者一致表示,此次研讨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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