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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5年4月15日 编辑:sundy 有1858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4056:陈燕民与刘育新侵犯著作权纠纷上诉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一中民终字第6246

 

  上诉人(原审被告)陈燕民。

  委托代理人高维珊,北京市海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朱文玖。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育新。

  委托代理人朱军,北京市君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宁,北京市君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中国煤矿文工团。

  法定代表人瞿弦和,团长。

委托代理人高维珊,北京市海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北京中视喜洋洋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云涛,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高维珊,北京市海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北京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祥士,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文彬,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广法,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陈燕民因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海民初字第137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6415受理此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727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陈燕民的委托代理人高维珊、朱文玖,被上诉人刘育新的委托代理人朱军、原审被告中国煤矿文工团、北京中视喜洋洋广告有限公司(简称喜洋洋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高维珊、原审被告北京华风气象影视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风气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广法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判决查明:

  

  刘育新系《古街》一书作者,该书于19999月由北京出版社出版。20046月,电视连续剧《人生几度秋凉》(简称《秋凉》)在北京电视台播放,该片DVD亦同时发行。该片编剧、导演系陈燕民,由华风气象公司、中国煤矿文工团、喜洋洋公司联合摄制。

  

  《秋凉》与《古街》对比如下:

  

  一、作品结构。

  

  《古街》以民国时代为背景,琉璃厂为舞台,主要塑造了陈紫峰、萧敬之、姚以宾三个性格各异的古玩商人,同时刻画了王爷、军阀、大工匠、书法家以及巨骗、破落户、兵痞、盗墓贼等形象。以古玩的收藏、鉴赏、交易为线索,反映了古玩界中关于鉴宝、藏宝、捡漏、窜货、做假、插钎高套、盗掘文物、巧取豪夺等鲜为人知的伎俩、手段和故事,通过博文斋、韫古斋、荟萃阁等几个古玩店荣衰沉浮的故事,在弘扬传统道德,鞭挞邪恶的同时,提示出了一个朴素的人生哲理,财为身外之物,一味追名逐利、占有欲过度将招致祸殃。

  

  《秋凉》以民国时代为背景,以海王村(琉璃厂一部分)为主要活动场所,主要塑造了清室后裔富嗣隆及周彝贵、余旺财等古玩商人,以及戏剧演员、军阀、工匠、骗子、兵痞、盗墓贼、洋人等各种人物。围绕着古玩的收藏、鉴赏、交易、强取豪夺、京戏的线索,以及富嗣隆的女儿富格格的爱情线索,通过清室后代富嗣隆的荣辱命运以及尚珍阁、贾方轩、集萃阁的兴衰,揭示了城头变换大王旗状态下的人物命运。

  

  二、人物及人物关系。

  

  《古街》的主要人物有:陈紫峰,经营瓷器为主的古玩店主,为人正直,知识渊博的儒商形象;萧敬之,经营字画为主的古玩店主,为人温良,本份经营的商人形象;以经营假货为主的姚以宾,贪婪自私的奸商形象。另有蔡文孝、田守成、张将军、凌国玺、仓连长、木来、杨春华、巩师傅、约翰逊、萧敬之妻翠莲、女彩明等。其中人物关系:蔡文孝是萧敬之和田守成的师傅,因卖假画弃商离京,将韫古斋交给徒弟萧敬之和田守成;姚以宾与陈紫峰、萧敬之为邻,想霸占韫古斋挑拨萧敬之和田守成;陈紫峰将妹妹翠莲许配萧敬之为妻;清室后裔盛王爷,借助陈紫峰和萧敬之收集古珍;田守成是萧敬之的师弟,后来做了韫古斋的掌柜,萧与妻另开一家荟萃阁;杨春华是姚以宾唯一的朋友,姚通过杨认识约翰逊,帮洋人掠夺中国文物;木来是姚以宾从事不法勾当的合伙人后杀死了姚以宾;仓麻子是兵匪形象,在姚盗割佛头回京时抓住他并上了大挂,后做了姚的帮凶;张树勋大将军,军阀;凌国玺是张将军的副官,陷害陈紫峰的元凶;巩师傅,陈紫峰的朋友,身怀绝技,制造假碌耳骗过凌副官;破落户子弟烟鬼萨玉堂和三代官商之后贾美周,靠变卖文物为生,是琉璃厂的常客;女彩明是姚以宾固定相好。

  

  《秋凉》的主要形象有:富嗣隆,清室后裔,颇有钱财不惜一切手段获得权力;乱世儒商周彝贵,踏踏实实的生意人,有眼力,有才华,经营瓷器和字画为主的古玩店;阴险小人余旺财,与周彝贵相反的奸商形象,唯利是图、不择手段;京剧演员牡丹红,敢于与恶势力作斗争的女中豪杰。另有田守长、富格格、周子贵、吴德章、梁有德、大帅、董副官、马师爷、太太、含玉、奎五爷、女小素贞、丁二、约翰等。

  

  人物主要关系是:梁有德是周彝贵和田守长的师傅,因卖假画而弃商离京,将尚珍阁交周和田经营;余旺财与周为邻,总想打压周霸占尚珍阁并挑拨周与田的关系;田守长是周彝贵的师弟,后来做了该古玩店的掌柜,周和吴德章又开了一家集萃阁;身怀绝技的吴德章是周共患难的朋友,帮助周制造假的渣斗骗过董副官;富嗣隆和周、余交往频繁,主要依靠他们为他踅摸古董;余通过马师爷认识了富嗣隆,并靠富说情化险为夷并以此为机开始发财;富通过华大人认识约翰,互相勾结,帮助洋人收集中国文物;富格格是富的女儿,与周彝贵之子周子贵相爱,受到反对;董副官,大帅的副官,董老太太的儿子,是迫害周和富的元凶,喜欢富格格;大帅,民国时代的军阀;余盗墓回京时在德胜门被邱连长抓住并给上了大挂,后成为余的帮凶;丁二是余不法生意的合伙人,但余害死了丁二;三代官商之后烟鬼奎五爷,以变卖文物为生,是海王村的常客;女小素贞是余的固定相好后成为夫妻;牡丹红和含玉,富府戏班牡丹班的京剧演员,含玉是富的女儿。

  

  三、主要故事场景。在《古街》中主要的故事场景有古玩店、王府、将军府、窜货场、妓院、烟馆、客栈、酒店、石窟、城楼、兵营、坟地、古庙;《秋凉》的主要场景有古玩店、王府、帅府、窜货场、妓院、烟馆、客栈、酒店、窑场、城楼、兵营、坟地、刑场。

  

  四、主要情节及情节走向。

  

  《古街》从一颗假人头开始引出三个古玩店的老板陈紫峰、萧敬之和姚以宾;师傅蔡文孝因卖了一张假画告老回家将铺子交给徒弟萧敬之和田守成;姚以宾在四合院里碰到家道败落的胖子,姚花十块大洋买来一整箱子瓷器,其中有青花九龙盘,因此发迹;姚以宾挑拨萧敬之和田守成的关系,要拉田守成摆脱萧敬之,和他合伙干;姚以宾去山西砍佛头,回北京时在德胜门被兵痞仓连长抓住,上大挂吊打,想敲诈钱;杨春华得知消息,求大将军过问,仓连长释放了姚以宾,姚以此大发横财;陈紫峰不卖文物与外国人,主要精力放在做学问上,一片爱国热忱;凌副官为了得到陈紫峰的稀世之宝,将陈紫峰关进大狱,后来巩师傅造了一个假碌耳救出了陈紫峰;萧敬之购买假烟壶离开琉璃厂,店由田守成经营,萧与其妻在廊坊二条开了荟萃阁;萧敬之带着廛抒大翠册到日本参加东京国际博览会;姚以宾与欧阳波丽恋爱,痛打妻子胖娘们,姚与欧阳波丽结婚,被欧阳波丽骗去巨款;姚以宾勾结木来等兵匪盗劫了萧敬之存放宝物的仓库;仓库被盗,萧敬之财产受到极大损失,萧拿出价值连城的乾隆翡翠扳指,扳指被黑衣人骗走,对萧形成致命打击;木来将姚以宾杀死灭口。结局:萧敬之回家务农,陈紫峰病死,姚以宾被兵痞打死。

  

  《秋凉》从牡丹班开始引出富府;周的师傅梁有德因卖一张假画,不敢在琉璃厂做生意回家务农,将铺子交给徒弟周彝贵和田守长经营;从一只假胳膊开始,引出两个古玩店的老板周彝贵和余旺财;周彝贵在一个四合院里碰到家道败落的董老太,以十块大洋买来一整筐瓷器,其中有宋汝窑笔洗,并为日后与董副官结怨埋下伏笔;余旺财挑拨周彝贵和田守长的关系,拉拢田守长与他合伙干;余旺财去东北盗墓,宝物装在棺材里回北京,在德胜门被邱连长抓住上了大挂;余称为富嗣隆做事,富应承邱释放了余,余自此大发横财;富嗣隆组织中国文物博览会给洋人看;富嗣隆为了当市长把古诗贴献给洋人,周和吴德章意欲阻止富;富为当市长,以京戏讨好大帅,不得不答应了董副官与富格格的婚事;富格格与周子贵相爱最终逃婚;董副官为了陷害周偷出帅府的渣斗,雇托卖给周。吴为了救周,仿制一个假渣斗,瞒过了大帅救了周;发财的余旺财赎出女素珍,小素珍用价值连城的成化斗彩鸡缸杯换了一副镯子,余痛打小素珍;田守长买珍珠衫被骗,被迫将尚珍阁倒给余;余勾结董副官、邱连长将奎五爷所藏财宝洗劫一空,余怕罪行败露又杀邱连长灭口;富当市长后后悔将古诗贴给洋人,周和吴德章倾其所有帮助他赎回;周彝贵偷出尚珍阁的镇店之宝与吴重开一个集萃阁;一场大火烧了集萃阁,对周造成致命打击;富得罪洋人和军阀,家中夫人和管家背叛;周和富受到军阀迫害,被关进大牢。结局:周彝贵和富嗣隆双双被反动势力枪毙,余旺财罪恶多端怕被清算仓惶逃走。

  

  五、具体情节例举。

  

  《古街》第一章为头颅、第二章为鬼市,描写了黑衣人以江米面做的人头行骗和萧敬之的师傅因卖假画而放弃该行;《秋凉》第一集的主要情节包括周彝贵的师傅因错卖一张假画不能再做这一行和棕衣人用江米面做的人胳膊敲诈行骗。其中行骗一节有多处相同:骗子携带一包袱,店主均以为是来卖东西的;来人匆匆打开包袱;《古街》中现出的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秋凉》中现出的是一段带血的人胳膊;来人均称杀了人,想借点盘缠;来人均拿出刀来去蹭人头或人胳膊;店主均说有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之类的话;骗子均出入不止一家店用同样方式行骗,《古街》中是一连走了三家店,即《古街》中三个主要人物的店,在第三家店被陈紫峰识破,《秋凉》中是走了两家店,被周彝贵识破;识破的具体方式均是撕下一块吃起来,《古街》中是撕下一块肉来,《秋凉》中则是撕下一根手指;迷底均是用江米面做的;骗子均跪地求饶,口中均称家中有老母;周与陈均称该伎俩在宋人笔记《江湖异闻录》中有记载。

  

  刘育新称“宋人笔记《江湖异闻录》”一说系其虚构。陈燕民称听说过此书但未能找到。陈燕民提供《清稗类抄》、《江湖丛谈》、《黑幕大观》证明参考依据,上述文献中提及用泥或面做的人头行骗。

  

  刘育新主张《秋凉》中另有如下情节出自《古街》:1、周假扮打小鼓的到一个破落的清室宅子收东西,碰到家道败落的董老太,周以十块大洋买了一筐瓷器,其中有珍贵的宋汝窑三足笔洗;2、余雇车买东西不给钱让田守长付钱;3、周出门躲祸无意中发现一位大嫂用来盛皂水梳头的小碗是难得的宣德雪花蓝,用一块大洋买下;4、周买鼻烟壶、买渣斗、赎小素贞用的袖里乾坤;5、余利用掌握盗墓底细的机会盗掘了王家坟,回北京时在德胜门被邱连长扣住并上了大挂,富应承下来余被释放,余以此为机开始发财;6、周等人给富东西不讲价只凭赏;7、周的集萃阁被烧掉自我安慰镇店之宝没丢;8、余没有朋友;9、富的师爷来尚珍阁让周去富府,周很担心认为是富找宋定窑碗的后帐到了富府才知道让蜇摸东西放下心来;10、周拿到富给的碗,富认为是仿的,周不好说破打算找个机会回送给富;11、余要盘下尚珍阁,由田当掌柜,田多次表示和师兄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像兄弟一样,最后余设计盘下尚珍阁田当了掌柜;12、周又和吴德章开了一个集萃阁;13、因小贩得罪富三爷,富派人砸了他的摊后扔下二十块大洋;14、周得着一个鼻烟壶上面有六只喜鹊,马上判断出一共有三十个,初几出门就用带有几只喜鹊的鼻烟壶;15、余让人钉了四只小棺材用来装盗来的财宝;16、吴为不让渣斗流落洋人手中也为周躲过麻烦仿造了一个渣斗骗过董副官等人。

  

  对《秋凉》的人物与故事,陈燕民提供《古玩谈旧闻》、《文物话春秋》、《鉴赏叙往事》证明其人物及故事参考了上述文献。其中有关于郭葆昌、岳彬及其弟子丁兆凯的描述,《古玩谈旧闻》记载郭葆昌主要有两件事,一是仿制官窑瓷器、一是赎回溥仪抵押在日本银行的中秋贴和伯远贴;评价丁兆凯有好眼力、学文人谈吐举止、仪表非凡、对人和气,但没有财力,记载了他巧遇奇珍弘治黄釉青花大盘的经历;《古玩谈旧闻》《鉴赏叙往事》记载了岳彬的生平往事中法华罐起家、收购北魏佛头、康熙三彩鹦哥、赎女小玲珑为妾等节,描写了岳彬的重利轻义的性格和致富秘决:收集稀有中的特殊、以假乱真卖仿制品,故事中提到他嫉恨雅文斋想把副经理范歧周请出来等情节;记载了夏山楼主既有眼力看古玩字画又好嗓子唱须生,提到民国年间做古玩生意的旗人贵族经常到琉璃厂古玩铺来的有毓二爷、桂三爷、衡四爷,尤其记述了未曾破落的旗人收藏家桂月汀忠厚好人的形象;程瑞卿从卖酸梅汤小贩处购得万历五彩大海碗;王殿臣将一位妇女梳头盛皂角水的杯子低价购得;另有一些关于民间仿制、外国人凯觎、江湖骗术、刘子恭买假豇豆红柳叶尊忧悒致死、袖内拉手、按每月之日序更换不同鸟虫数目的烟壶、凭赏、李茂亭摸不到古玩价格底弃商务农去、以及“打小鼓收货也能收到好古玩”等记述。

  

  陈燕民曾受邀改编小说《古街》,后合作未成。

  

  原审法院判决认定:

  

  从小说改编为电视剧本,再由电视剧本摄制为电视剧,均属于再创作,因此一般均存在不同。判断电视剧与小说的传承关系,应从作品结构、人物及人物关系、时间及地理场景、主要故事情节及情节走向之方面有无继承关系判断。

  

  有无继承关系主要取决于《秋凉》是否基于与《古街》无关的独立创作,根据查明的事实,陈燕民在创作《秋凉》剧本前曾受邀进行《古街》的电视剧本改编,尽管未达成协议,但陈燕民曾经接触并试图改编《古街》一节可以确认,这与陈燕民所述从未看过《古街》存在矛盾;另外,从开篇的骗子以假手臂行骗的具体细节包括故事设计和语言对白,均与《古街》存在相同之外,而上述相同之处系刘育新独立创作的虚构情节,陈燕民提供的来源证据不足以证明情节设计及语言对白的出处,因此可以确认《秋凉》中的上述表达出自《古街》,此亦与陈燕民从未接触过《古街》的辩称不符。因此有理由认为,《秋凉》剧本的写作参考了小说《古街》。

  

  《秋凉》与《古街》相比,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但在基本结构、古玩商人形象、人物关系的刻画和处理上,与《古街》相比,有使用和借鉴之处。《秋凉》对《古街》的参考和借鉴是否构成《秋凉》作品结构、人物形象及主要情节的基础,是本院确认《秋凉》剧本是否基于《古街》改编的关键。

  

  首先,在作品结构上《秋凉》围绕着两条线,一条是周、余作古玩生意,一条是富以古玩作为交易手段争取军阀和洋人的支持以攫取权力。而这两条线的交结是周、余均为富提供古玩,也因此卷入了与军阀及洋人的争斗。这其中以古玩店老板周、余为主的线索与《古街》以古玩商人陈紫峰、萧敬之、姚以宾为主的命运结构相似,尤其是故事的展开方式例如骗子行骗和师傅离开,余与姚相同的发家史,人物的命运关系等。其次,《秋凉》中的主要人物是富、周和余,其中周和余的形象在《古街》中都有体现,尤其是反面形象余旺财和姚以宾,人物的性格特征、人物的主要关系、人物的发家史及命运走向都基本相同,正面人物周的形象刻画及人物关系包括与师傅、师弟的关系、好朋友的身份及关系刻画亦与《古街》相同。从证据看,双方在创作中均借鉴了历史上的真实人物如岳彬,但与历史人物相比,《秋凉》中的人物更接近于《古街》,而这些构成了《古街》的主要人物和人物关系。再次,从具体情节看,刘育新主张的15处情节中,除1处陈燕民指出了具体情节的参考出处外,其余提供的参考资料均只提到一句话或一件事,而对这句话或这件事的描述,包括具体人物刻画和展开故事中设计的具体情节,如古玩店几经易主的关系,好朋友仿制古玩解危,余与周尤其是余采用挑拨周、田关系以达到占有古玩店的方式,余借盗墓发家中关于盗墓回来被兵痞抓住后被富应承救下中的具体描述;人物关系中的周的具体刻画中有鼻烟壶鸟雀数字代表日期的方式表明其智慧,属于独创性表达。陈燕民提供之参考资料均只限于对某人某事的片断记述,《古街》尽管亦有真实人物命运作为参照,但将人物与具体故事相结合、人物与人物关系的构建、人物命运与特定时代和地理场景的结合则构成了其虚构的故事整体,属于有独创性的表达。

  

  综上,上述有独创性的表达已然出现在《秋凉》中并构成了作品的主要部分,将其删除则《秋凉》将只余一条故事线索而不再完整。因此《秋凉》对《古街》的使用应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改编。

  

  陈燕民未经许可的改编,侵犯了刘育新的著作权。应当承担相关的侵权法律责任。《秋凉》剧本,在主要人物及人物关系上、故事结构及思想上均有新变化,此种变化也已构成新作品,但与原作品不可分割,故剧本应当停止再行使用。但对电视剧而言,是在华风气象公司、中国煤矿文工团、喜洋洋公司的投资下,在导演及演员的表演下、其他创作人员的共同劳动下形成,相比于剧本,电视剧也已构成了新作品,停止电视剧的使用将不可避免地损害其他劳动者的利益,且电视台也已播出上述作品,要求一概停止将造成远远大于可保护利益的其他方的损失,故关于停止电视剧使用的责任本院不予支持。

  

  陈燕民亦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责任。在赔偿额度上,本院将参考电视剧改编使用费用的一般标准、电视剧不能停止使用以及给《古街》今后改编所造成的影响等情节予以确定。电视剧制作者使用了电视剧本,与陈燕民构成了共同使用,应当承担共同的侵权责任。

  

  综上,原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陈燕民、中国煤矿文工团、喜洋洋公司、华风气象公司不得再行使用《人生几度秋凉》剧本;陈燕民、中国煤矿文工团、喜洋洋公司、华风气象公司在《中国电视报》上刊登向刘育新致歉及消除影响的声明;陈燕民、中国煤矿文工团、喜洋洋公司、华风气象公司赔偿刘育新四十万元;四、驳回刘育新的其他诉讼请求。 

  

  陈燕民不服原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陈燕民上诉称:原审判决书关于我曾受邀改编《古街》的事实认定,仅限于刘育新的庭审陈述,缺乏相关证据。且认定两部作品结构、人物形象相同,是由于故事题材一致,难免会涉及相同背景、相同事件、相同类型的人物,《古街》涉及的题材在其他参考资料和宣传媒体上均有所体现,能够查阅和了解,并不是该部小说作者专有的,不能因此剥夺其他作者创作相同题材作品的权利,而且仅有题材和故事框架不能构成完整作品,在具体情节和内容均不相同的前提下,《秋凉》不存在对《古街》的使用和借鉴,更不存在侵权。此外,电视剧的播出可能影响《古街》的某些经济利益,但这是因为题材相同造成的,不是因两部作品的部分情节、细节、对白相同造成的。所以损失的认定依据不足。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法院判决,驳回刘育新的全部诉讼请求。

  

  刘育新辩称:首先,民事诉讼法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在本案中,由于知情人无法在一审时出庭作证,故我向法庭提供了有关证人的信息,希望法院查明事实。而法院是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去调查并查明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存在的。因此,不存在陈燕民所称的违反法定程序现象。其次,从整体上将《古街》与《秋凉》做一对比分析,就不难发现,《秋凉》的基本结构、古玩商人形象、人物关系刻画、场景描述都构成了与《古街》的雷同或实质性相似,剽窃了被上诉人的独创性表达,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改编权。再次,尽管《秋凉》对《古街》构成了侵权,但《秋凉》作为电视剧已经是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而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改编后的作品一定是原著的异化,它的基本特征就是有不同于原著的新创作的部分。这种差异从表现形式到内容情节无处不在。相对原著,改编作品的新创作必须有新意,有新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不可能是原封不动的照搬照抄。增加人物与线索、将原有人物进行揉和与分解、对人物与情节进行错位栽移或反向演绎、增加故事情节等都是改编常用的手段。有的电视剧改编后要比原著多出三分之二的内容,有的电视剧改编后只留下了原著的主要线索,其余均为新增加的内容。因此,《秋凉》增加新的人物及人物关系、增加新的线索和故事情节等都是非常正常的现象。《秋凉》一定会与《古街》存在不同之处,否则便不能称之为新创作的作品。陈燕民如果以《秋凉》与《古街》存在不同之处来证明其没有侵权,这是对著作权之改编权没有领悟透彻的结果。新创作的产生并不必然否定其不会侵犯他人作品的著作权。最后,影视作品与文字作品的表现形式有着很大的不同。影视作品在创作空间上具有广阔的时空跨度,而文学作品只能局限于用文字来描述,影视作品则可以通过演员的形体、表情、场景、音乐、声响、字幕、旁白、对白等诸多形式来再现文学作品中的情节与主题。因此,判断电视剧与小说是否相同或相似不能以是否具有完全类同的语言对白为标准,而应从作品结构、人物及人物关系、时间及地理场景、主要故事情节及情节走向方面有无继承关系来判断。综上所述,我认为一审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适用是正确的,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以保护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原审被告华风气象公司、中国煤矿文工团、喜洋洋公司同意原审判决。

  

  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一审提交的证据及质证意见,本院进一步认定以下事实:

  

  一、作品结构

  

  原审判决关于《秋凉》与《古街》两部作品的作品结构部分的认定比较笼统。本院进一步查明,《秋凉》的故事主线有两条:一是琉璃厂古玩店尚珍阁掌柜周彝贵凭自己精湛的专业知识和踏实本分的人品经营古玩,其间屡遭另一古玩店贾方轩掌柜余旺财为达个人私利,勾结军阀不择手段的陷害,但周彝贵始终不屈服于权势;另一主线是清朝没落王爷富嗣隆为达到个人在政治上的目的,以向洋人领事交易中国古玩和培养戏班牡丹班为交际手段,甚至不惜以牺牲自己女儿的婚姻幸福作为交换条件,企图借助军阀和洋人的势力,恢复家族曾经拥有的荣耀,但最后妻离子散,终于悔悟。两条主线的交结就是富嗣隆在悔悟后与周彝贵、吴德章倾其所有从洋人手里换回珍贵古玩,并与周彝贵为此付出了生命。故事还以牡丹班受富嗣隆邀请返回北京,并在富嗣隆的保护和资助下准备重新登台演出,以及富嗣隆女儿富储秀与周彝贵儿子周子贵的爱情为附线,整篇故事揭示了民国战乱城头变换大王旗的历史背景下各种不同的人物命运。

  

  《古街》的故事分为三条独立的主线:小说分别以独立章节介绍了琉璃厂古玩店博文斋、韫古斋、多宝阁的来历和三家掌柜陈紫峰、萧敬之、姚以宾的起家过程,以及三家古玩店因各自不同的经营理念、三位掌柜不同的为人做事风格,导致了三人不同的命运结果,除个别情节外,没有主线故事的交结,通过作者的描写,体现了万事应顺其自然,不能一味追名逐利的人生哲理。

  

  从开场和结尾看,《秋凉》由牡丹班回到北京进入富府开场,引出全剧,分别在电视剧第一集交代了整部剧的主要人物,故事结局是围绕周彝贵等从洋人领事换回珍惜古玩一事,描述了剧中主要人物由此事件产生的不同命运结果;《古街》开篇先介绍春节期间古玩街的场景,以黑衣人用假人头敲诈一事开场,引出三个主要人物,故事结局是三个主要人物因不同事件导致不同结果。

  

  二、人物及人物关系

  

  1、原审判决在以下两点认定事实有误:

  

  (1)《古街》中姚以宾从未想过霸占韫古斋,只想在韫古斋旁边开一个字画店,名为古韫斋,为达到让客人误解,无法分清的目的,以借助古韫斋的名气做生意。姚以宾只有一次想让田守成做古韫斋的掌柜,被田守成拒绝,后再未提起此事,也再没有挑拨田守成与萧敬之的关系。而原审判决认定,姚以宾与陈紫峰、萧敬之为邻,想霸占韫古斋并挑拨萧敬之和田守成的关系是不准确的。

  

  (2)《古街》中,陈紫峰没有给盛王爷收集过古玩,所以此处只能认定盛王爷曾借助萧敬之收集古珍。而原审判决认定,清室后裔盛王爷,借助陈紫峰和萧敬之收集古珍是不准确的。

  

  2、原审判决在以下几点认定事实不够全面、准确:

  

  (1)《古街》中仓连长在姚以宾第一次盗运佛头回北京时,抓住了姚以宾,在姚以宾第二次派赌徒木来运佛头回北京时,仓连长为要好处费,帮姚把佛头运送到店里。此后仓连长没帮姚做任何事。而原审判决却认定仓连长在姚以宾第一次盗运佛头后,成为其帮凶的表述并不准确。这与《秋凉》中邱连长多次帮助余旺财,成为其帮凶的情形不同。

  

  (2)《秋凉》中梁有德因看走眼,误卖假画给他人而弃商离京。这与《古街》中蔡文孝在徒弟的怂恿下,在字画上假提款卖高价的情形不同。

  

  三、主要故事场景

  

  《古街》中没有古庙的场景,而《秋凉》中没有酒店的场景。

  

  四、主要情节及情节走向

  

  1、原审判决认定,“姚以宾挑拨萧敬之和田守成的关系,要拉田守成摆脱萧敬之,和他合伙干。”本院查明,姚以宾在韫古斋旁边开古韫斋后,要做字画生意不懂行,曾有一次想让田守成做古韫斋的掌柜,被田拒绝。后再未提起此事,也再没有挑拨田与萧敬之的关系。

  

  2、原审判决认定,“陈紫峰不卖文物与外国人。”本院查明,陈紫峰在将一青铜方壶卖给美国人后,为博文斋定下三条不成文规矩,其中第三条是:“外国人来本店买青铜器,只卖给他们宋元人仿制的新铜器,不卖三代、春秋战国时期的旧铜器。”陈紫峰并非不卖文物给外国人。

  

  3、原审判决认定,“周的师傅梁有德因卖一张假画,不敢在琉璃厂做生意回家务农。”本院查明,梁有德因误卖假画不在琉璃厂做生意,他在卖画时是看走眼,并不认为卖出的是假画。

  

  4、原审判决认定,“从一只假胳膊开始,引出两个古玩店的老板周彝贵和余旺财。”本院查明,周彝贵和余旺财在《秋凉》中第4和第5个场景就已出现,由王副官追究尚珍阁卖假画开始。不是因假胳膊情节引起。

  

  5、原审判决认定,“富嗣隆组织中国文物博览会给洋人看。”本院查明,古玩鉴赏会是洋人领事组织的,不是富嗣隆。

  

  6、原审判决认定,“周彝贵偷出尚珍阁的镇店之宝与吴重开一个集萃阁;一场大火烧了集萃阁,对周造成致命打击。”本院查明,集萃阁烧毁后,周彝贵的镇店之宝还在,此后用这些古董和吴德章换回了古诗帖,周、吴并非用镇店之宝开的集萃阁。

  

  五、具体情节列举

  

  1、原审判决关于《古街》中“假人头”与《秋凉》中“假人胳膊”的情节对比表述与本院查明事实相同。

  

  2、除上一情节外,刘育新在原审法院审理期间还列举了《秋凉》中有16处情节出自《古街》,陈燕民则提供了相应的创作出处,我院对上述对应情节及出处进行了详细核对,查明:

  

  (1)《古街》中姚以宾曾是打小鼓出身,因走街串巷时碰到一家要卖大柜和柜里的东西,姚买下后发现柜中有两个青花云龙纹饰大盘,由此发迹,开多宝阁。《秋凉》中周彝贵和田守长到董家大院,碰上债主向董家要债。田向董老太太问价,董老太太答复必须全包圆,不单卖。周听董老太太说还欠瑞蚨祥的布钱。周到瑞蚨祥替董老太太还钱。周扮成跑街的到董家买东西,董老太太得知周还了布钱,答应让周挑一筐东西买,其中有一宋汝窑笔洗。《收藏讲史话》中记载了张贤亮打小鼓收宋代钧窑渣斗的故事。

  

  (2)《古街》中姚以宾因无力支付车钱,所以想出让车夫回去找卖主要钱的办法。《秋凉》中余旺财将盗墓取得的古董拿到尚珍阁卖,并耍赖让田守长垫付了脚力钱。

  

  (3)《古街》中姚以宾发现卖酸梅汤的碗是件古董,想办法买下,到窜货场卖出。《秋凉》中周彝贵在山东避难,发现农妇盛皂水的碗是件古董,并买下。《古玩谈旧闻》中,王殿臣在山东黄县发现一农妇装皂水的杯子是古董,并设法买下。

  

  (4)《古街》中商人使用“袖里乾坤”方式交易古董,《秋凉》中也多次出现类似场景。《古玩谈旧闻》中,王殿臣与周杰臣交易古董时也采用“袖里乾坤”的方式。

  

  (5)《古街》中,姚以宾运佛头回北京没敢回自己店里,到德胜门鼓楼大街西侧找了个客栈住下,把佛头放店里,联系好杨春华,让杨春华和洋人到客栈带钱去取佛头。但被客栈掌柜詹四趁姚以宾不在时撬箱子发现佛头,詹四表弟仓麻子把佛头带回连队,抓走姚以宾,用刑逼姚以宾承认盗过墓。后姚以宾被杨春华救出。《秋凉》中,余旺财到王家坟盗墓回来,到北京城门时被看守城门的邱连长发现,用刑逼问余旺财,余旺财说出是为富嗣隆找古董,被放出。

  

  (6)《古街》中,商人将古董卖给盛王爷,不敢还价,全凭王爷赏多少是多少。《秋凉》中,余旺财和周彝贵将古董卖给富嗣隆,不敢还价,全凭富嗣隆赏多少是多少。《古玩谈旧闻》中,珠宝商将古董拿到庆王府,王爷收下古董后赏八百两银子,珠宝商未敢还价。

  

  (7)《古街》中,萧敬之的翠山被毁,安慰自己还有扳指做镇店之宝。《秋凉》中,周彝贵已经在田守长帮助下把自己原在尚珍阁收藏的几件珍稀古董送到师傅梁有德家里保管,没有放在集萃阁,在集萃阁被烧后,周自我安慰镇店之宝一样没丢。

  

  (8)《古街》中,姚以宾为人无诚信,没有朋友,唯有一个牌友是杨春华。《秋凉》中,余旺财成亲时只邀请到富嗣隆、周彝贵、田守长、马师爷参加,是因为富和马平日利用余旺财办事,周、田与余是同一条街上的商户,不好不给余旺财面子。

  

  (9)《古街》中,蔡文孝因卖假提款字画受到良心谴责而回乡后,萧敬之将店面改名重张。盛王爷管家又来要画,萧敬之以为是盛王爷看出了臣字款的画是假的,结果是管家埋怨蔡前几天不给王爷送画,萧挑了画送到王爷府,王爷给3000大洋。《秋凉》中,富嗣隆对周彝贵选中的送给大帅的寿礼十分满意,让周彝贵在家里挑一样东西赏给他,周彝贵挑中一件宋定窑瓷碗倒扣芒茬,富嗣隆告诉周彝贵是假的,周彝贵没争执拿回去,经古玩行前辈纪老先生鉴定是真古董,周想找机会还给富,在这事还没想好怎么处理的时候,富又让马师爷找周,周以为是富后悔送周宋定窑碗,要找周的麻烦,后来到富府知道是富让周帮洋人找其他古董。

  

  (10)《古街》中,盛王爷看中田守成买回的假画,萧敬之不好挑明。等盛王爷走后提醒田守成不要再卖假画。《秋凉》中,富嗣隆送周彝贵假宋定窑碗,周彝贵看出是真的,但没和富嗣隆争执,后来镶口送还给富嗣隆。

  

  (11)《古街》中,姚以宾嫉妒韫古斋生意好,在韫古斋旁边开古韫斋,为了让客人分不清,可以借助韫古斋的名气。因为没有找到懂画的,和田守成提起让他到古韫斋当掌柜,田守成拒绝。《秋凉》中,余旺财一直想盘下尚珍阁,没有机会。利用田守长懦弱没主见的性格,挑拨田守长背叛周彝贵,让田守长列出周彝贵收藏的古董清单,并在周彝贵被陷害入狱时,趁机设计威逼田守长交出尚珍阁契据,田守长为保全自己,在田媳妇劝说下交出尚珍阁,余旺财成为尚珍阁老板,让田守长做掌柜。

  

  (12)《古街》中,萧敬之与师弟田守成一起经营,后因萧敬之被假行家和萨玉堂设计买假鼻烟壶,琉璃厂都传开了,萧敬之感到没脸见人,便和妻子翠莲一起到廊坊二条另开玉器店荟萃阁,把韫古斋交给田守成经营。后来荟萃阁生意红火,萧敬之便把韫古斋送给田守成。《秋凉》中,周彝贵被余旺财陷害出狱后和居上坊老板吴德章又开集萃阁,余旺财在开张当日假传董副官命令让大兵烧毁集萃阁。

  

  (13)《古街》中,姚从兵营出来一直在家养着,后来到店里买下门口卖新货人的瓷器,都砸碎了。又给二十块大洋。《秋凉》中,因小贩得罪富嗣隆,富派人砸了他的摊子后,扔下二十块大洋。

  

  (14)《古街》中,陈紫峰根据鼻烟壶上喜鹊的数量判断是一套。《秋凉》中,周彝贵根据鼻烟壶上喜鹊的数量,判断德子拿来的鼻烟壶是三十个。《古玩指南全编》中记载,清代的鼻烟壶有夸富的性质,根据阴历日期的不同而在壶体上体现为喜鹊数量的不同,如初一为一只,初二为两只,依次递增。

  

  (15)《古街》中,木来用棺材装偷盗的佛头。《秋凉》中,余旺财用棺材装盗墓古玩。

  

  (16)《古街》中,凌国玺为大帅买青铜马,陈紫峰拒绝,想自己收藏,凌国玺设计把陈紫峰逮捕,翠莲请巩师傅做假铜马给凌国玺,陈紫峰被放出。《秋凉》中,吴德章在周彝贵被余旺财设计买下大帅府渣斗后,帮周彝贵仿制假渣斗给富嗣隆送到洋人的古玩鉴赏会。

  

  六、关于陈燕民是否曾受邀改编小说《古街》一节,本院查明,除刘育新在原审法院庭审中的陈述外,并无其他证据证明上述事实。

  

  上述事实有小说《古街》、电视剧《秋凉》、图书《收藏讲史话》、《古玩谈旧闻》、《古玩指南全编》、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刘育新为小说《古街》的作者,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作为著作权人,对《古街》拥有摄制权及改编权等民事权利,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

  

  对于作品而言,具备独创性是其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同时,著作权所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作品的思想内容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对于被控侵权作品而言,只有在该作品与权利人的作品在表达形式上存在相同或实质性相似之处,且这种相同或实质性相似达到一定程度并可能影响权利人人身权和财产利益实现的情况下,才构成对权利人所享有的作品摄制权及改编权的侵犯。因此,判断电视剧《秋凉》是否构成对刘育新就小说《古街》所享有的摄制权及改编权的侵犯,应分析电视剧《秋凉》与小说《古街》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形式是否构成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对比小说《古街》及电视剧《秋凉》的主要内容,两部作品的时代背景和题材相似,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对比小说《古街》及电视剧《秋凉》的故事梗概。两部作品均以民国时代的琉璃厂为背景,描写了不同性格的古玩商人以及军阀、洋人、兵痞、女等人物。以古玩的交易、鉴赏、收藏为主要线索,弘扬了诚信为本、保护民族文化的崇高精神,鞭挞了唯利是图、损人害己的社会丑恶。同时,反映了古玩界中鉴赏、收藏、捡漏、作假等行业手段、技巧。对于故事主线而言,《秋凉》的故事由两条主线加两条附线构成,且两条主线交织发展,两个主要人物也因故事主线交叠组成缺一不可的完整故事,最终形成故事结局,单独提出任一主线均破坏故事的完整性;而《古街》的故事相对独立,三个主要人物的故事构成三个独立的小说主线,各自发展不相融合,结局也是反映了三个人因不同事件导致的不同命运,提出任何一条主线均可独立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对其他两个人物毫不影响。加之两作品的开场和结局描写均不相同,明显看出两作品各自构成其独创性的故事结构。

  

  对比在人物塑造方面,小说《古街》与电视剧《秋凉》中的男主人公均刻画了诚信重义的商人形象萧敬之、周彝贵,以及唯利是图、损人害己的商人姚以宾、余旺财。但《古街》 中陈紫峰的人物形象与《秋凉》中富嗣隆的人物形象差异较大。陈紫峰系经营瓷器为主的古玩商,为人正直、学识渊博。而富嗣隆的人物刻画为亦正亦邪,既有其为达到政治目的而为洋人收集古董,也有为保护国宝而舍生取义。

  

  关于刘育新在诉讼中主张《秋凉》中有十七处情节出自于《古街》。经对比,刘育新所主张相同之处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具体情节相同或相似,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可明显感觉到《秋凉》的这些内容来自于《古街》。如《古街》中“假人头”与《秋凉》中“假胳膊”的描写,无论从场景的设置、对白、人物刻画等方面,两部作品更趋于接近,而陈燕民所提供的出处中,虽然有关于以假人头敲诈行骗的记载,但具体描述内容与《古街》和《秋凉》差异较大。

  

  二、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相同或相似之处仅限于故事元素,且陈燕民提供了相关出处,经对比,两部作品均是在相似故事元素上的再创作,这些故事元素不应视为刘育新所独创。如本院在“情节列举”部分查明的第1处,两部作品均有打小鼓收古董的故事元素,但故事刻画场景、人物性格描写等方面均不相同,而故事元素在陈燕民提供的《收藏讲史话》中已有充分体现。类似的情况还有第34614处。

  

  三、具体的情节或语言并不相同或相似,或在某种意义上有一定相同及相似之处,但表达方式上完全不同。如本院在“情节列举”部分查明的第5处,两部作品均有奸商盗窃文物被发现后找人营救的故事元素,但故事情节安排和表达方式则完全不同。类似的情况还有第27-131516处。

  

  分析以上对比,《古街》与《秋凉》两部作品的题材是相同的,同时围绕以古玩的交易、鉴赏、收藏为主要线索,描写了不同性格的古玩商人以及军阀、洋人、兵痞、女等人物。通过人物的刻画、描写,弘扬了诚信为本、保护民族文化的崇高精神,鞭挞了唯利是图、损人害己的社会丑恶。同时,反映了古玩界中鉴赏、收藏、捡漏、作假等行业手段、技巧。但是,作品的题材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对于文学作品而言,仅有上述抽象的题材和故事框架显然不能构成作品,构成作品的基本要素除抽象的题材及主线外,还应有题材及主线下具体的情节及内容。因此,判断两部作品是否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相同及抄袭,还应分析具体的情节和内容。分析《古街》及《秋凉》的实际故事内容,两部作品在故事结构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两部作品除古玩的收藏、鉴赏、买卖等具体故事场景、元素有一定的相似处之外,其余部分均不一致。对于实际阅读过《古街》且观看过《秋凉》的读者及公众而言,两部作品内容整体上的差别是较为明显的。

  

  关于刘育新主张的两部作品17处情节相同之处的对比。除“假人头”一处情节外,其中上述第二种情况部分虽存在相同或相似之处,但相同或相似之处仅限于故事元素,且陈燕民提供了相关出处,经对比,两部作品均是在相似故事元素上的再创作,这些故事元素不应视为刘育新所独创。第三种情况的具体的情节或语言并不相同或相似,或在某种意义上有一定相同及相似之处,但表达方式上完全不同。第二、三种情况中所列的16处情节,不应认定《秋凉》系抄袭自《古街》。关于17处对比中的第一种情况,从文学创作的角度可明显感觉到《秋凉》中的“假胳膊”情节系来自于《古街》中的“假人头”情节,且《古街》一书创作及公开发表在先,在陈燕民没有举出相反证据证明其独创的情况下,应认定《秋凉》在此处情节抄袭自《古街》。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认定,《古街》与《秋凉》为两部不同的作品,虽然《秋凉》中个别情节抄袭自《古街》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但相对于两部作品的整体内容而言,《秋凉》抄袭的内容只占很小部分,并不构成实质性相同。由陈燕民担任导演、编剧并由喜洋洋公司、中国煤矿文工团、华风气象公司联合录制的电视连续剧《人生几度秋凉》未使用小说《古街》中的实质性内容,不构成对刘育新就《古街》所享有的著作权的侵犯。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海民初字第1374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刘育新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1910元,由刘育新负担(已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11910元,由刘育新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仪 军

代理审判员  侯占恒

代理审判员  江建中

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朱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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