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实施《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及《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的第三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律协的统一部署,为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更好地宣传法律在特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深圳市律师协会在深圳市民中心、深圳图书馆、湾畔百货广场等地点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2013年12月4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同沙河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一道在人员流动比较大的湾畔百货广场等地点展开法制宣传日活动。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委委员、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孙大勇律师等参加了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上述组织单位现场向居民群众发放法律常识宣传资料、组织答题竞赛、解答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悬挂横幅营造法制宣传氛围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宗旨在于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并努力营造一种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本次活动是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活动的组织获得了非常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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