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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7年9月20日 编辑:admin 有2385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商标侵权抗辩案]“长寿村”商标侵权案纪实

引言:证据挖掘是律师诉讼实务中经常用到的一种方法,其要旨就在于代理律师通过对整个案情之事实与法律的仔细分析,发现现有证据之后隐藏的新的证据。证据挖掘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代理律师的诉讼经验和对法律的熟悉程度。一名优秀的专业律师往往能够做到见微知著,以至“于粟看世界、凭壶观乾坤”,就是因为他能够做到从小处着眼,并根据其对法律的深刻理解,从不同的角度看待同一个证据或者事实,并确定对其当事人最有利的辩护或者答辩思路。证据挖掘需要代理律师怀着必胜的信念、付出艰辛的劳动,并需要非常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 孙大勇律师
 
一、祸起商标“长寿村”
      2006年4月26日,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日子。但就在这样一个平凡而无奇的日子里,广州天源实业有限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判决深圳市长寿村电解离子水设备有限公司赔付88万元人民币。天源公司诉称“长寿村”是其合法注册的商标,“天源长寿村”商标现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深圳长寿村公司作为同样生产饮用水的企业,自2004年7月份以来,未经天源公司同意,擅自在其饮用水产品标识、广告宣传单张、五加仑桶等上面非法使用“长寿村”商标实际上无非是想利用天源公司的“长寿村”、“天源长寿村”品牌知名度误导消费者,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
      2006年5月,天源公司申请法院查封了深圳长寿村公司的财务账册,并对深圳长寿村公司销售的水桶进行证据保全。天源公司一路凯歌,高举知识产权保卫大旗直奔深圳。深圳特区报、中国法院报等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介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一时间“长寿村”商标侵权案受到各方关注。
2006年7月深圳长寿村公司经多方辗转、慕名找到了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作为深圳第一家知识产权专业律师事务所,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深圳长寿村公司的委托,并指派笔者等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拉开了序幕……
      经同深圳长寿村公司细细沟通,笔者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深圳长寿村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电解离子水设备的公司。公司销售的电解离子水设备例如电解离子水生成器上标贴有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合法注册的第1574652号图形文字组合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在第11类,商品范围为:电解水生成器、饮水机、净水器等。上述商标的注册人为台湾企业,深圳长寿村公司已经获该台湾企业就该商标的使用授权。该商标为海鸥椭圆形图案+繁体长寿村字样。而天源公司的商标分别核准注册在第32类上,使用的商品范围为茶饮料(水)、水(饮料)等。其中,天源公司的一个商标为“繁体福字圆形图案”+“简体长寿村字样”+“长寿村的英文拼写”三者构成的组合商标,另一个商标为行书“天源长寿村”字样的文字商标。
      如果深圳长寿村公司将其获得授权使用的商标用在电解水生成器或者饮水机上,天源公司无论如何都不能追究到深圳长寿村公司的法律责任,因为二者使用的商品既不相同也不相似,从而无需考虑商标图样是否相同或者相似就可以直接认定深圳长寿村公司不侵权。问题就出在深圳长寿村公司将该商标用在了水桶上,而水桶又是承载饮用水的配套设备,且天源公司有证据表明深圳长寿村公司实际上也有售水的行为。深圳长寿村公司虽然并非故意假冒天源公司商标,但由于1574652号商标中包括“长寿村”三个字,只要法院认定深圳长寿村公司商标同天源公司商标构成相似,深圳长寿村公司就在劫难逃了。
      听完深圳长寿村公司的陈述,多年的直觉告诉笔者,深圳长寿村公司此次凶多吉少。难道就只有坐以待毙吗?笔者陷入了沉思……
二、柳暗花明又一村
      想起深圳长寿村公司老总焦灼的眼神和怅然的无辜,笔者夜不能寐。虽是9月,深圳的夜晚依然是闷闷的燥热,蚊虫飞来飞去,嗡嗡地吵着人心烦意乱。笔者重新翻开案卷,一页一页的仔细研究,一切似乎都那么顺利成章,一切似乎都在诉说着笔者当事人的侵权事实。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商品,商标,商品,商标……”,笔者心里默念着。突然,眼前仿佛流星划过,又如天外来音:研究深圳长寿村公司的商标和法院查封的证据……。笔者急忙打开国家工商总局的商标信息网,调取到深圳长寿村公司获得使用授权的商标,在该信息页的 “商标流程”一栏注有:异议、异议复审、争议、转让。短短一行不起眼的小字让笔者似乎看到一丁点的希望,尽管希望还是那么的渺茫。异议、复审、争议、转让,这一系列行为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隐藏了什么样的秘密?……
      第二天一早笔者就来到所里,并立即致电笔者的当事人,要求调取1574652号商标异议、异议复审、争议、转让的相关资料。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个星期左右笔者拿到了《关于第1574652号“长寿村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的特快专递。原来异议、复审的申请人正是本案天源公司!
在该份《裁定书》第4页,商评委写道:“加之被申请人(注:本案台湾企业)早于申请人(注:本案天源公司)筹建矿泉水厂之前即已于1996年在台湾于饮水机等商品上申请注册‘长寿村’商标,无证据表明被异议商标系抄袭模仿申请人商标。……综上,申请人异议复审理由均不能成立。”通过该《裁定书》笔者了解到,台湾企业在进行异议复审答辩时曾向商评委提交了其最早于1996年12月4日在台湾地区于饮水机等商品上申请注册“长寿村”商标。这是多么重要的一个事实啊,可是深圳长寿村公司对此却一无所知!
      由于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的著作权法又并未将台湾排除于中国著作权的保护之外,因此既然台湾企业在台湾注册有“长寿村”商标,则必然享有该“长寿村”商标图样的著作权,而该著作权产生的日期又早于天源公司商标的注册日2002年3月,从而成为一种在先权利,我国知识产权诉讼的实践表明法律优先保护在先权利。想到这里,笔者急忙致电笔者的当事人,要其将台湾企业的全部授权文件拿给笔者看,同时即刻请求台湾企业将其在1996年12月4日注册的商标图样发给笔者。此时,距离证据交换的日期只剩下几天了,台湾的证据需要公证和认证,时间来不及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即刻向深圳中院提出延迟证据交换的申请。
      时间紧迫,情况危机,笔者立刻安排惠邦律师诉讼团队分三路进行:一路同台湾企业北京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交涉,提出调取相关资料的请求,一路配合笔者当事人向台湾企业调取相关证据,还有一路向深圳中院提出请求,要求延迟证据交换、延迟开庭。三路同步进行,紧张而又秩序井然。
      深圳中院是否会同意延迟证据交换,答案不得而知,焦灼的等待更是令人愈加忐忑不安。北京方面和台湾方面由于错综复杂的复代理关系,以及各方对介入诉讼的迟疑与观望,使得笔者一方取证问题骤生诸多变数。
      七月底,深圳中院向笔者当事人重新发出证据交换通知书,证据交换日期更改为九月二十日,开庭日期相应推延,深圳战场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但北京方面的工作却毫无进展。“一定要盯紧台湾方面”,笔者暗暗提醒自己,同时要求笔者当事人向台湾方面陈述利害、讲明道理、施加压力。事情开始发生变化,在证据交换日的前一天,台湾方面派代表过来核实情况,第二天笔者一方顺利拿到所要调取证据之影印本。虽是影印本,但已属难得!将台湾商标证据同台湾企业给笔者当事人的授权协议相结合,笔者当事人经合法授权使用在先权利的事实变得更加清晰,笔者一方已初战告捷。
      下一步是要取得台湾证据的公证和认证文本,否则开庭时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为争取最后的胜利,惠邦律师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取证历程。此时,作为主办律师的笔者确定了两条证据通道,一条是台湾公证书正本通道,要求台湾方面拿到正本后立即快递至惠邦所;一条是台湾公证书副本通道,台湾方面将该副本经由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递至广东省公证员协会进行认证。两条通道各自独立进行,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拿到正本后笔者一方第一时间将该公证书正本递至深圳中院,副本通过海基会送到广东省公证员协会后,笔者一方即刻派人携正本进行正副本核验,完成证据的认证。至此,长达两个月的取证工作圆满结束。
三、法庭——我的舞台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上午,在北方已略感微寒,但深圳依然是风和日丽,晴空万里无云。静穆的法庭,国徽高悬,一切庄严而神圣。法锤轻启,仿佛拉开一场精彩电影的序幕,本案即将正式开庭审理……
      天源公司陈述,笔者一方答辩,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包括天源公司诉讼代表那惊愕的眼神。一件件证据的展示,一条条理由的诉说,笔者当事人的清白正被一点点刷清:
      首先,笔者当事人获得授权使用的商标是国家注册商标,但在使用过程中并未标注圈R或者圈注,显然笔者当事人是把该商标当成一般的著作权使用。而该著作权作为一种相对天源公司商标在先的权利,法律应当对其优先保护。
      其次,深圳长寿村使用的文字、图案同天源公司的商标既不相同也不相似,“长寿村”三个字因多个地方、多种场合使用,已经丧失了区别性特征,不能作为评判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因素。
……
      天源公司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笔者当事人将与其类似的商标用在水的宣传和销售上,也并没有充分的证据驳斥笔者当事人的在先权利抗辩。在笔者一方充足的反驳证据和理由下,天源公司的证据链开始松动,笔者一方开始由防守转为反攻,并要求法院驳回天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不觉中,庭审已过数月,判决结果仍然不得而知,但笔者相信:正义源于法律,公道自在人心!神圣的法律会还我当事人一个清白!
……
四、结局
      一个清风送爽、树叶纷飞的日子,深圳中院下达了判决书:驳回原告天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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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惠邦律师,深圳,0755-82960775,13798506762
 
【相关链接】
3、中国商标资讯网:天源长寿村打响“商标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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