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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2年6月18日 编辑:admin 有7915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专利侵权行政调处案]西门子公司专利行政查处案

案件提要:

西门子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公司)发现浙江温州某集团公司销售的断路器接触器和过载继电器等侵犯了其持有的八项发明专利。于是,委托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向温州市知识产权局进行投诉,请求该局进行行政查处,并就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代理结果:

温州市知识产权局进行调查并听取双方意见后出具了调解书:温州某集团公司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和许诺销售行为、销毁库存涉嫌侵权产品并进行赔偿。

案件回放:

西门子股份有限公司于德国慕尼黑和柏林注册持有的由中国知识产权局依法授权的中国专利包括:继电器(专利号:ZL97120620.1)连接机构(专利号:ZL96197937.2)热过载保护装置(专利号: ZL97117374.5)过程控制量的信号装置和/或保护装置(专利号: ZL97120621.X)带有开关锁的开关设备及其操作方法(专利号:ZL98801334.7)用于接通电力回路的功率开关(专利号:ZL98801491.2)用于电保护开关的电磁断路器(专利号:ZL99801289.0)磁体减振装置(专利号: ZL96197101.0),其有权依据其拥有的专利权向任何第三方主张权利。

中间继电器

经调查发现,温州某集团公司已经销售、正在销售以及许诺销售的以下产品: JCM8-12 JCM8-25 断路器、 JCC8-12 JCH8 接触器、JCR8-12, JCR8-25, JCR8-50, JCR8-100过载继电器涉嫌侵犯了西门子公司的中国专利。

为确保查处效果,经多方沟通与了解后,西门子公司决定委托惠邦律师处理该等专利侵权投诉事宜。惠邦律师接受委托后,对该八个专利与相关产品进行了侵权比对,经仔细的分析鉴别,惠邦律师认为以上产品侵犯了西门子公司的专利技术,遂经周密部署后向温州市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查处请求。

2011125日,温州市知识产权局将《请求书》副本和《答辩通知书》送达温州某集团公司,并进行了实地调查。

西门子德国总部

在查处过程中,温州某集团公司提出和解请求,鉴于对方和解的诚意,西门子公司遂同意进入调解程序。经过多轮谈判和惠邦律师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于2012613日达成调解协议:温州某集团公司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销售和许诺销售行为、销毁库存涉嫌侵权产品并进行赔偿。温州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出具行政调解书,确认双方的调解协议有效。惠邦律师代理的专利行政查处案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达到了西门子公司的原始诉求。

                   代理律师: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 孙大勇、许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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