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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1年12月7日 编辑:admin 有2967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关于维权委及协会相关部门参与处理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的情况通报

 20111125(周五)下午三点左右,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爱敏律师因代理一宗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案件,作为原告方奥多比、欧特克的代理律师被被告方中青宝公司法务以和解为由约至南山区高新科技园星巴克咖啡厅进行洽谈,李瑞杰作为中青宝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也出现在现场。期间,廖律师遭到李瑞杰持咖啡厅座椅的重击,致使头部受伤,流血不止,并陷入昏迷,经南山人民医院紧急抢救、缝针,后转至清水河武警人民医院治疗;该司人员随后又到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进行骚扰。

20111126(周六)早上8:30,廖爱敏律师就被打事件电话告知维权委林昌炽主任,维权委迅速做出反应,9:30,委员丁超群、甘定中律师即赶到案发地辖区高新区派出所了解情况,与值班领导沟通,表达律协就此事件的严重关切,请求公安机关立案并采取措施,调查取证,缉拿犯罪嫌疑人,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当日中午,林昌炽主任专程前往武警医院看望慰问廖爱敏律师,并向廖律师及其妹妹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

1128(周一),维权委向会领导提交书面报告,决定采取三项措施:

1、立即启动维权程序,安排专人对这一事件予以跟进;

2、以协会名义分别致函深圳市公安分局,南山分局及高新区派出所,要求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调查、严惩凶手,并防止伤害事件及骚扰的再度发生;

3、分别向市司法局、监事会书面报告事件情况;请市司法局、监事会提出监督指导意见。

当日,维权委与南山公安分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张欣之副局长联络,表达尽快与之见面的愿望,确定次日与之会面。

1129(周二)上午,维权委林昌炽主任与南山区人大代表郭海英律师、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黎梦龙主任、赵琼花副主任等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与南山分局副局长张欣之、高新区派出所主管刑侦工作的白副所长、南山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负责人座谈,郑重表达了律协对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的重视,要求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理此案。张副局长表明了公安机关的态度,表示会认真调查、秉公办理。

1129(周二)上午,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委员会黎孟龙主任、赵琼花副主任前往医院看望廖爱敏律师,并向廖律师通报了上午去南山分局的情况。

1129(周二)下午,维权委向司法局呈交“关于廖爱敏律师被打情况的报告”。从兵副局长对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提出了三点意见:

1、请市律协尽快协调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重点应做好调取现场录像、证人证言及法医鉴定工作;

2、做好对廖爱敏律师的慰问及安抚工作,使其安心静养、早日康复;

3、请市律协出面与中青宝公司(肇事方)协调,商谈问题解决途径,要求该司必须向我被打律师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协会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方式通报媒体。

1129(周二)上午,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宁可、委员丁莉琳、刘海前往医院看望廖爱敏律师。

1129(周二)下午,维权委将“关于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情况的报告”发至市律协会长、副会长、监事长及对口联络的监事邮箱。

1130(周三)下午,市律协党委张勇书记、于秀峰副会长、张善华监事长、刘守华秘书长等专程前往武警人民医院看望廖爱敏律师,分别代表党委、会长团队、监事会及秘书处对廖爱敏律师表示慰问。

1130(周三)下午,分别向南山公安分局及高新区派出所递交了“关于尽快依法调查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的工作联系函”。

1130(周三)下午,市律协分别致函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高新区派出所,要求尽快依法办理此案;同时致函省律协请求予以关注。

121(周四)上午,市司法局从兵副局长、律管处杨少彬副处长前往医院看望廖爱敏律师。

121(周四)上午,市律协召开专门会议,就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研究应对措施。市律协副会长、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丽娜,市律协理事、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林昌炽,市律协监事陈科军,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副主任舒卫东、杨圣华、陈群,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方壮毅,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委员会主任黎孟龙、副主任赵琼花,宣传委副主任张鹏及相关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了会议,并达成四点共识:

1、廖爱敏律师依法执业中被打系一起严重侵犯律师执业权益的事件,全体同仁对这一恶劣行径表示愤慨并强烈谴责;

2、廖爱敏律师有权以本人名义就上述事件接受媒体采访;

3、建议本周末召开律协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上述事宜,表明市律协对维护律师权益的立场。此项工作由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张鹏副主任协调,维权部配合;

4、建议以市律协名义致函证监会及深交所,就中青宝公司董事长李瑞杰殴打廖爱敏律师事件进行反映。此项工作由知识产权与高新业务委员会承办,维权部配合。

会上,陈科军监事代表监事会表示:

1、监事会对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表示高度关注;

2、对维权委迅速作出反应,维护律师权益的工作表示 高度赞赏;

3、希望维权委继续跟进此事,切实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121(周四)下午,维权委将“关于就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开展系列维权工作的报告”及“关于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工作方案”一并上报于秀峰副会长。

121(周四)下午,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委员会黎孟龙主任将“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简要经过” (新闻发布会用稿)交至维权委。

121(周四)下午,宣传与公共关系工作委员会张鹏副主任将“关于廖爱敏律师依法履行职务遭遇人身伤害的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用稿)交至维权委。

122(周五)上午,刘守华秘书长将上述情况向余俊福会长作了汇报。

122(周五)下午,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协递交“关于李瑞杰冲击律所事件暂缓新闻发布的说明”,称因李瑞杰本人已于201112月二日下午亲自到经纬深圳分所赔礼道歉,故特要求暂缓新闻发布会。

考虑到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意见,协会决定暂缓召开原定于124(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122(周五)下午,刘守华秘书长赴医院征询廖爱敏律师意见。

122(周五)晚,市律协余俊福会长专程前往医院看望廖爱敏律师。

123(周六)下午,余俊福会长主持召开会议,就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市律协刘守华秘书长、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委员会黎孟龙主任、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潘建辉主任、廖爱敏之妹廖红军参加了会议。

123(周六)下午,刘守华秘书长、北京市经纬(深圳)律师事务所潘建辉主任、廖爱敏之妹廖红军与深圳市总商会会长顾问王美月、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云(肇事者李瑞杰之妻)进行了沟通。

124(周日),刘守华秘书长与深圳市总商会会长顾问王美月进行了电话沟通。

124(周日)傍晚,南山公安分局白副所长电话告知维权委林昌炽主任,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事实基本查清。

124(周日)市律协确定由陈科军、程泉律师从专业角度为廖爱敏律师提供帮助。

125(周一)上午,刘守华秘书长与深圳市总商会会长顾问王美月及廖爱敏之妹廖红军再度进行了沟通。

125(周一)下午,维权委林昌炽主任、梁敏委员再度前往南山公安分局表达市律协关于请求该局尽快依法办理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的诉求。南山公安分局张欣之副局长通报了关于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调查的最新进展情况并表达了南山分局的基本观点,主要内容如下:

1、目前法医鉴定结论已经作出,系“轻微伤”。如廖爱敏律师不服此鉴定,可申请深圳市公安局重新鉴定,依照有关规定,如系轻伤,将对肇事方依法实行刑事拘留;如系轻微伤,将对肇事方依法实行治安拘留;

2、根据以往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建议双方进行和解,具体内容由彼此共同商定为宜。

125(周一)下午,刘守华秘书长、市律协监事陈科军、维权委员会委员程泉等再度前往武警人民医院看望慰问廖爱敏律师,并就相关事宜与廖律师进行沟通。

125(周一)下午,于秀峰副会长就廖爱敏律师被打事件向市司法局领导作了专题汇报。

125,张勇书记,张善华监事长陪同两新工委王英奇副书记到武警医院看望廖爱敏律师,并商谈处理事宜。

最新进展:126,市律协党委张勇书记前往武警医院看望廖爱敏律师,并就此案的处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情况待落实后予以通报。

被打事件发生以来,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领导层、理事、监事、党委、工会、律协秘书处、律师界同仁各个层面均对此事极为关注,通过不同方式指导,出谋献策,敦促公安机关依法侦办此案并对肇事者予以法律制裁,对廖爱敏律师进行慰问和安抚。维权委将此案作为当前头等维权个案进行跟进,尽职尽责,以求不辱使命,为律师讨回公道。我们将在协会的统一部署下,继续为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奋斗不止。我们的工作离广大律师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欢迎群策群力,提出宝贵意见。

 

                                                                                                     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

                                                                                                         20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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