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实施《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开局之年,也是《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的第一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律协的统一部署,为使广大市民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更好地宣传法律在特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立足南山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

2011 年12月2日下午,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等南山区数家律师事务所同南山区粤海街道办、粤海监管所一道在人员流动比较大、文化气氛比较浓厚的南山书城旁展开法制宣传日活动。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孙大勇律师以及陈汉平、侯伟芬和温江律师等参加了现场法律咨询活动。

上述组织单位现场向居民群众发放法律常识宣传资料、解答居民遇到的法律问题;悬挂横幅营造法制宣传氛围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宗旨在于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并努力营造一种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本次活动是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活动的组织获得了非常良好的社会效果并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