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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0年6月27日 编辑:admin 有8152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新浪网:团购网站号称 563人团购实则3人报名

律师看点;

孙大勇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李小姐遇到的这家团购网站采用虚构数字等方式,作虚假宣传骗取消费者的信赖,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浪网:新闻正文

导语:业内人士称“虚报数字”是不少网站的操作手法,律师提醒参与者不要盲从且应注意保存证据维护权益。

报名的人挺多嘛!漫画:彭宗伟
报名的人挺多嘛!漫画:彭宗伟

  报料人:李女士

  报料内容:虚报网上团购人数

  报料奖:100元

  深圳特区报记者 方胜

  随着网购日益发达,一种以组织消费者一起购买商品或服务而获得折扣的“团购”网站如雨后春笋般涌入人们的视线。美容美发、餐饮娱乐、家居建材等都是此类网站上常见的团购内容。然而,日前市民李小姐参与团购后却被卖家拒绝,最终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数字”陷阱。业内人士指出,此类虚报数字的手腕在一些不正规网站中相当普遍。律师也提醒,网上参与团购要多留个心眼,最好能够打电话亲自到终端商家核实清楚,并注意保存相关消费票据和单证。

  当事人:

  网站付菜金餐厅却不认

  市民李小姐介绍,她是6月初在一家团购网站上团购了南山区一家烤肉店的餐饮服务。“当时团购的项目是一道‘法式羊排’,原价是78元,团购价是18元。优惠幅度还是比较大的,因此我毫不犹豫就订购了,并且在线支付了菜金。”

  然而,6月19日晚,李小姐按照网页上的要求,拿着身份证件来到这家餐厅,服务员却根本不认她团购的特价菜。“服务员说,他们早就跟那家团购网站取消了合作,餐厅也从来没有收到过我的菜金。我手上只有1条从网站发来的短信,餐厅就是不认,我真是没辙了。”

  记者按照李小姐的指引,在该团购网站“精彩回顾”栏目下找到了这家餐厅当时的限时团购。上面写有:“本期团购每桌每次仅限用一份”、“团购结束24小时后,凭本人的身份证及手机号方可到店进行消费”、“有效期为自团购结束之日第二天起的30天内”等限制要求,还特别指出,此次团购人数必须达到30人,否则自动取消。而网页显示,在活动结束时,共有563人购买了该餐厅的“法式羊排”。

  既然李小姐完全符合活动的要求,并且预付了菜金,为何被餐厅拒之门外呢?这家餐厅的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我们早就和网站取消了合作,他们承诺会通知已经参加活动的消费者并且退费,发生今天的情况我们也非常惊讶。”原来,这家餐厅的促销上线后,网站最终通知餐厅仅有3名消费者参加了团购,而且不能将消费者预付的菜金先行支付给餐厅,一定要等到消费者到店消费后才结算。“我们跟网站约定的最低消费者数目也不是30人,而是5人。可即使是这样,他们也没有达到承诺,迫不得已我们只能取消合作。”

  业内人士:

  网站虚报数字相当常见

  李小姐和餐厅发现问题所在后,都试图拨打网站的电话。但无论李小姐掌握的客服电话还是餐厅知道的招商电话,都处在关机状态。最终,餐厅还是同意以18元的价格让李小姐试尝这道“法式羊排”。

  虽然事情得到解决,但是李小姐认为这家团购网站涉嫌夸大宣传。“一共只有3人报名团购,他们为什么要写563人呢?明显是为了诱惑我们赶紧购买。更可笑的是他们还煞有介事地安排了3名网友发表‘消费评论’!”餐厅负责人也认为网站没有及时通知和向消费者退费,已经影响了其信誉和形象。

  从事互联网行业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此类“王婆卖瓜”虚报数字的手法在商业网站甚至相当大型网站的操作中屡见不鲜。以团购网站为例,这种互联网模式起源于2008年底的美国,随后被国内众多网站模仿。其盈利点有商品直销、活动回扣和商家广告等。其中直销是指以“团购”的名义直接在网站上销售商品;活动回扣是指网站组织有共同需求的买家向商家集体采购,事后商家向网站支付利润回报。另外,有些网站还销售会员卡或者举办现场活动获得利润。“团购网站引入我国后,很多城市都有,现在行业内还没有形成‘赢者通吃’的局面,因此有些网站用虚假数字吸引刺激消费者,也就不足为奇了,而终端商家往往和网站心照不宣。安排虚假评论的,在各类购物网站以及淘宝卖家中可能都会存在,最终受坑害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律师:

  虚报数字涉嫌违法

  记者采访中发现,除了虚假数字之外,各类网络团购还存在不少风险。有网友总结说,其中有两点非常重要。首先,团购是否真的便宜?与一些商场促销时的手法一样,有些网站组织的团购项目都是一些陈货旧款,当消费者兴高采烈地报名后却发现根本不是一回事;第二,团购的商品是否有质量保证?有网友指出,在一些家居行业团购中,会混入一些根本不合格的产品,而消费者因为“大家团购,肯定又便宜又好”的思维定势而轻信,最终上当受骗。

  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孙大勇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李小姐遇到的这家团购网站采用虚构数字等方式,作虚假宣传骗取消费者的信赖,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孙律师也提醒,作为商家和消费者,在参加团购促销活动中应当注意同资质齐全、信誉好的网站合作,同时以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出现纠纷时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消费者在参加团购活动时可以事先致电商家确认相关活动事宜,并在参加团购活动过程中不要轻信团购活动组织者的片面宣传,对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睁大眼睛,购买相关商品或服务后注意保存好相关消费票据、单证,谨防上当受骗。消费者若发现网站或商家有欺骗嫌疑,建议积极向市场监督检查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来源:http://eladies.sina.com.cn/cy/2010/0622/07219993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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