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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9年9月8日 编辑:admin 有2027位读者读过此文 【字体:
 
检方首提:孙案不宜判死刑立即执行(图)

检方首提:孙案不宜判死刑立即执行(图)

  孙伟铭案昨日二审开庭因案情重大将提交省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日宣判

  昨日上午9点半到中午1点半,备受关注的孙伟铭案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此前,酒后无证驾车致4人死亡1人受伤的孙伟铭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孙伟铭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主要上诉理由为:上诉人不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一审判决定性不准,适用法律错误,以及一审量刑过重等。

  昨日的庭审共有来自全国的数十家新闻单位参与报道,十来名受害者家属、孙母李大琼、孙妹孙小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市民等共百余人参与了旁听和观摩。庭审中,控辩双方就孙伟铭行为的定性及适用法律、量刑等展开了激烈辩论,孙伟铭的代理律师向法庭呈交了部分新证据,检察员在阐述出庭意见时表示,孙伟铭罪行严重,情节恶劣,必须为其罪行付出代价,应当依法严惩,检方指控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由于有新的证据如《谅解书》等加入,检察机关首次提出了“孙案不宜判死刑立即执行”。中午1时许,合议庭休庭10分钟进行合议,复庭后,审判长宣布因此案案情重大,须提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择日宣判。

  对于昨日庭上情况,仍希望维持原判的受害者家属表示有些失望。而庭审结束后便匆匆赶回重庆看望孙林的孙母和孙妹,则表示没有看法,一切等庭审结果出来后再说。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教授认为,孙林的态度应该是促使二审可能改判的重要原因,但是跟孙林患病没有关系,而是因为孙林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的态度,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孙林的赔偿态度从某方面也反映了孙伟铭的态度。记者钟蓉李寰摄影刘亮

来源:http://news.163.com/09/0905/07/5IE9ERVR000120G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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