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通告
深圳律师网2008年6月23日
根据《关于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个人及授予第三批党建示范点的通知》(深民营工委通[2008]10号)要求,现将市民营工委“七一”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党支部
广东信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
李淳(男):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党支部党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合伙人
姜春阳(男):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丽杰(女):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孙大勇(男):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宣传委员 广东惠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江定航(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党支部书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赵阳(女):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七联合支部书记 广东利人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
四、积极支持党建工作企业家(会长、合伙人)
张敬前(男):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主任
王和平(男): 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余俊福(男):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宣传委员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
童新(男):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中华全国律协民事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委员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宪忠(男):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
郑涛(男):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宣传委员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五、第三批党建工作示范点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党支部
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形式,反映推荐对象的问题和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和提供联系方法;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6月23日至25日中午12:00。
受理单位: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电话:8302593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层
邮编:518034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2008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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